尊敬的网友:
您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第二条 本条例第一条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本条例所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执行。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如您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属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建议您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进行详细咨询。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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