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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田花园 明目张胆忽悠房管局调查人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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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18:50: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9605小时:32分钟

        thread-1109525-1-1.html
          开发建设单位表示2010年11月16日市政府下发的《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五章28条规定:建筑物热力入口和用户的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购置及安装费用应纳入房屋建造成本,而该小区是2008、2009年销售收取的房款,暖气计量表和阀门的购置及安装费用未计入建造成本。

明显在忽悠房管局,该小区是2008.2009年销售收取房款的吗?
越来越发现凯田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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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19 09:57: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之前的回复是调查了物业收取费用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不再收取有关分户供暖计量装置及安装的任何费用,关于分户供暖计量装置及安装和小区供暖的问题,我局的工作人员会继续向开发企业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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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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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17 09:16:05 |只看该作者
这谎撒的,小孩子都会笑他们,要不要把交房款的发票甩到你们这开发商和物业脸上?看看日期是什么时候?12年9月份交的钱签的合同,你们说08、09年?该不该抽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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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6-17 11:06:40 |只看该作者
是房管局帮着开发商在忽悠我们。
《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10年11月16日之后竣工验收的分户计量装置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规定对暂不宜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及在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预交供热计量装置购置和安装费用等事项,应在有关供热计量合同中进行约定,在条件成熟时,由供热企业统一安装。
房管局不清楚市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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