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2012年5月19日为李某担保5万元私人贷款,放款人付某。13年5月30日巩义市执行局综合科李志勇开着放款人付某私家车,突然跑到我父亲工作单位(父亲是教师,正在上课),自称执行官,不由分说,硬把我父亲拉到车上,不准打电话,不准叫人,父亲求他让其回学校请个假,他不准,硬是把我父亲直接拉到执法局,从上午10点开始,不准我父亲出门,不能联系他人,不能出去吃饭,必须今天拿钱,不然立马拘留,放款人给李志勇提供我家人电话,让家人去执法局拿钱赎人,当天必须见钱。家人请假从外地赶到执法局,李志勇威胁必须今天拿钱,不然就不能离开这里,迫于无奈,家人东拼西凑,拿了1万5千元钱给放款人付某,800元执行费交给李志勇,直到下午4点多才放人。后来家人从放款人付某处得知借款人李某行踪,千方百计找到了借款人李某,于是马上给李志勇打电话,他态度蛮横,说周六不办案,不管。直到周一,一大早我们把借款人李某送到执行局,李志勇却说没有办公场所,让等,直到快中午他态度冷淡,只是把付某,李某,我父亲叫到其他房间,让三方各说各的,他只做记录,并不表态,也不问情况,最后只说让我们今天拿钱,不拿钱就拘留。然后就时不时的把三方分开单独谈话,一会儿找这个,一会儿找那个,最后李志勇给我父亲说今天必须拿4万块钱,不然拘留,却不追究借款人李某。我父亲58岁,心脏不好,被李自勇逼的晕到在地,家人赶快送药,李志勇却不闻不问,连看都不看,家人喊他来给个说法,他却仓皇逃跑。
至此,请问,放款人付某知道借款人李某下落,非但不追究李某责任,却连同执法人员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制拘禁我父亲,天理何在?!!!!请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兼公办案,还民公道!放款人付某知道借款人李某下落,且借款人李某自愿还钱,为何付某敢不追究借款人李某责任、还连同执法人员在无任何通知情况下强制拘禁担保人,李志勇拿了多少好处?难道执行局就是付某开的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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