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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生育保险、生育津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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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6 20:57: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状        态:已处理

处理单位: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2013-6-19 12:26

我的预产期是12月底,因为公司的原因,生完宝宝后没法继续上班了,需要辞职,之前我的社保已缴纳1年半,社保会一直交到年底12月份。12月份生完宝宝,我会递交申请材料,如果我辞职了,单位从2014年1月份给我停保了,我的生育保险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围产保健费用能否领取?今年12月份生的宝宝算是2013第4季度,还是2014年第一季度?生育保险何时能领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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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17 08:46: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因急诊、急救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女职工,不再享受产假,也不再享受生育津贴。单位按规定申报材料后,生育科工作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在申报时告知单位待遇发放的时间。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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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hyson  在2013-6-18 16:04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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