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只能给百姓的父母官发帖。
我们家位于中牟县东风路“华科尚城小区1号楼3单元1楼中户”,我们小区的房子是2012年1月交房的,我们家于2013年3月正式装修好房子并入住。(我们也是中牟县解放路第一批拆迁户,老房子被拆掉了,住自己买的新房子却没法住),入住后才发现,负一楼楼下开发商设置的供水的二次加压泵房在我们家正下方。一天24小时发出的低频噪音,使我们全家不得安宁。也向我们当地的环保局投诉了,但环保局的人检测结果反应,因为噪音值不超标,而无法对开发商进行制裁。
我们也查了很多国家关于低频噪音的规定,国家对这块还是没有很明确的和严格的规定。无奈之中,我,我爱人,我的孩子,我们一家三口只能在阳台上放了张双层床,天天睡在阳台上。阳台上也能听到水泵的噪音,只是相对会好一点。卧室和客厅都无法正常生活和休息。
这种低频噪音可直抵人的耳骨,低频噪音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在低噪音环境下呆30分钟,人就会感到明显的不适。如果长期受到低频噪音袭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记忆力减退、综合判断能力下降等神经官能症,甚至造成噪声性耳聋。同时,由于低频振动和噪音的频率与人体脏腑接近,容易引起共振,因此对内脏的影响很大,久而久之会导致心、肺、脾、肾、肝等器官受到不可逆的损害。一些敏感人群在平时即可感到头疼、心慌、脑涨等不良反应,长期如此将影响心智。
我们也试着和开发商协商“降噪”这个事情,但开发商以“噪音不超标”为由,不与我们进行协商。如果通过法院等司法部门上诉,因“噪音不超标”,胜诉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我们也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希望政府救救我们这些百姓。
小区开发商是“郑州华科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迎军”。开发商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鑫苑小区”。
还希望政府为我们做主,让我们全家有一天能回卧室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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