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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应付心通桥网络问政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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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22:03: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13-7-4 18:50

         违规养狗整治工作一直应付了事,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严重失职的工作态度,终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可能是心通桥网络问政工作中最不负责任的单位!!!!逼迫大家进一步使用严厉的语言形容你们。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网络回复员不觉得羞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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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29 22:34:23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我局北林路执法中队于6月27日,组织人员对小区的违规犬只进行查处,现场发现该小区户主张某在未办理《养犬许可证》的情况下,饲养了一条棕色松狮犬,属未经批准擅自养犬行为,执法人员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犬只进行了暂扣,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限期补办《养犬许可证》,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联合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小区设置文明养犬条幅,要求广大养犬户自觉做到文明规范养犬,及时办理相关证件。中队也会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双管齐下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督促,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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