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接到你反应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将此问题交予发改委,发改委对中祥小区物业情况及购买摄像头及维修变压器账目进行了核查。
现将核查结果对广大业主进行公布:
一、该小区无物业公司管理,现由西街村的几个村民临时管理,财务管理混乱,无会计。二、2009年6月16日安装的摄像头,其中:1、光监控11918元,(供货商为郑州联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有供货协议及产品清单,无正式发票,收款方写有收条),另买料225元。2、至今这期间更换大监控头垫资1500元,更换中监控头垫资450元。以上合计支出14093元,对购房的每一户居民收取(初步按290户摊),按每户50元收费,至今已收230户,收回资金11500元,仍垫资2593元。三、维修变压器费用1、维修费4500元2、买烟钱300元3、吃饭500元以上合计5300元,对已入住的每一户居民收费(因未入住未用电所以未让摊),已收取207户,每户按25元收取,收回资金5175元。以上二、三项收费除光监控供货协议、收条外均无发票,该管理人解释为:若要票比现在的价格贵。我委及房管局物业科的同志已当场责令其即刻公布安装摄像头及维修变压器的收支情况,并要求其加强财务管理,保存收支票据,以后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账目,突发性费用随时公布。举报电话 62159509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