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三家饭店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的万隆卤肉店和北京香辣干锅店已于2013年初安装了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我环境监察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时两家饭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均能保持正常运转。关于两家饭店油烟排放是否达标及排放速率等问题,目前国家虽然出台有《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但我市目前还不具备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能力。因为飞乐小厨饭店在正常经营时没有按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存在有环境违法行为。鉴于此,我局已责令该饭店于今日起暂停营业并立即进行整改。
另外,7月5日,我局委托巩义市市环境监测站对三家饭店在正常营业时油烟净化处理工序产生的噪声进行了实地监测(白天),检测结果显示:该区域三家饭店在正常经营时排风系统产生的噪声均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此,欢迎你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首先感谢巩义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不辞劳苦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落实!
首先,请巩义市环保局对河南省环保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5.3关于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进行详细的解释。
其次,对于油烟排放是否达标及排放速率等问题,完全没有必要进行环境监测,只需要饭店放和民和苑物业各派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行为的自然人,巩义市环保局派员一人,上述三人这两家饭店的油烟排放口,正常呼吸三分钟,认为有油烟已经完全符合正常人呼吸要求的即可认定上述两家饭店油烟排放达标。
再次感谢巩义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请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对河南省环保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5.3关于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进行详细的解释。
不当之处,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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