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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街实验高中教师反映2004年7个月工资未发问题,我局于2011年6月向区委督查室、2011年9月、2012年1月向政府办等部门多次进行了回复。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5月峡窝镇划归上街后,教体局核查教师档案时,发现有42名教师是在2004年2月份从荥阳其他乡镇或单位调入的,虽然有档案,但这部分人调入后,一直没到单位上班。42人中调入实验高中的共26人,其中6人是本科毕业,且只有1人的原始学历是本科,其余5人第二学历是本科。26人中也只有2人原先从事过高中教育。其余20人学历均达不到高中教师的任职资格。
2004年10月区教体局请示区领导后,根据以上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42人的工作进行了重新安排。其中当时留在上街实验高中的有11人。其余的安排到我区初中、小学任职任教,从事教学或后勤管理工作。
因这部分人2004年2月至9月未上班,上班(2004年10月)后身份未确定,所以从上班之日起每月按500元发给生活费, 2005年1月开始按新标准发放工资。
针对这一问题,2005年,当时区教体局、信访局、财政局征得在上街实验高中任教的三名教师的同意后,并报呈当时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宋双兴、信访局局长李金保批示后已经作过结案处理。
目前,在实验高中的11名教师中有3人退休,1名离职,现在职教师7人。对于2004年7个月工资未发的问题,这7名教师一再表示他们对政府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从来没因这个问题上访过。
上街区教体局
201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