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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的婴儿生病怎么报销?(下派单位:中牟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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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8 10:16: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中牟县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3-7-9 15:53

我的户口在中牟县青年路办事处,属于农业户口。但是我在郑州上班,办的有郑州市医保,没有新农合。我的宝宝出生之后生病在住院治疗,但是医院说只有新农合婴儿可以用母亲的医保,市医保不行。婴儿必须办了居民医保后才能报销之前看病的费用,我家都是农业户口,宝宝也是农业户口,怎么办居民医保呢?如果今年十月份给宝宝办理新农合,现在住院的费用还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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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9 09:14:00 |只看该作者
我们已经看到此贴,会尽快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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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9 10:43:40 |只看该作者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
     1.按照新农合相关文件规定,参合农民不允许重复参保也就是说您在参加市医保的同时不允许参加新农合。2.您的宝宝为中牟县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可以参加中牟县的新农合。可在2013年10月份在户籍所在地交纳2014年度参保费用,参保后可享受2014年度新农合报销,有效期一年。3.您的宝宝如在2013年10月份办理新农合,其2013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因10月份交纳的参保费用为2014年度的保费,您的宝宝2013年未参加新农合故不能报销当年度的医疗费用。
     如您还有什么新农合政策需要了解,请拨打中牟县新农合办公室电话:6211806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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