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与中原区房管局联系,中原区房管局已经与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沟通、协调好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理问题。
1、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迁入郑州时间满5年以上的,按照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程序,向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或(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网http:∕∕∕下载)相关表格。
2、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迁入郑州时间不满5年的,按照新就业职工个人申请认定程序,向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或(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网http:∕∕∕下载)相关表格,到用工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单位审核后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共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材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
4婚姻状况证明;
5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新就业职工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本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
3本人和配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和印证收入的资料;
5婚姻状况证明;
6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