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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网络金融诈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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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21:5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

工作时间

19681小时:18分钟

郑州公安局领导:你们好!

           举报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金融诈骗、非法荐股、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 投诉举报对象: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

                     

执照号: 410*******79404
企业名称:
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状态:
正常经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侯志敏
所属行业:
软件开发
登记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日期:
2012-05-30
核准日期:
2012-05-30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经营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6号楼121202
邮政编码:
450000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非研制)及销售。(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公司网址:enterprise/index.php?uid=10493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农业路支行
      账户:62220217*******6604
      户名:王岳群主QQ:1094566065    电话:15*******83      客服QQ:2275966150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消费者,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劵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账户,保护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回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三.受骗经过:2012年8月我无意中被人加了一个叫“若水实战交流VIP群*”的QQ群。群主若水(QQ号1094566065)在群里吹嘘说他们公司有可靠的私募内幕消息,有专业的分析师团队,成为用户有专业老师一对一指导操作,软件+手机短信+QQ同步指导。每周带用户建仓2-3只消息股,保证用户每月收益30-45%,还不时的上传大涨的股票交易截图,交割单截图,客户的汇款截图,每天早上9点半左右推荐多支股票,哪支涨停就说是他们公司带缴费用户提前建仓的消息股。群主单独加了我的QQ,多次发收益较大的股票交割单截图给我,1月29日她跟我说:“月末公司大布局,公司斥巨资和私募联合拉升一只金股,收益预计45%,现在公司在做节前优惠活动,交10000成为我们的用户可以跟上公司建仓,机不可失。”我在她的怂恿下,和那些高收益股票交割单的诱惑下,于2013年1月30日给他们打了10000元在他们指定的一个叫王岳的私人账户上。第二天他们以防止用户消息票泄露为由,把我移出了QQ群。之后客服QQ在线给我传了一个《天财大赢家证劵数据决策系统》的软件,寄了一盘光蝶给我,用飞信发了一只股票给我,说是”软件分析结果,应客户要求转发,仅供参考”当天进涨了1个多点,第二天就开始暴跌,我问群主她说是正常回调,直到跌了20%也没涨,我自己割肉出来,完全不是群主说的能收益45%的私幕股票,以后又发了几支股票给我,买进去就跌,有一只还被ST了,害得我损失惨重,我问客服她说当前行情不好,要我耐心等待,我问群主怎么没有群里推荐的消息股,都是软件分析结果,她说她私人可以给我好票,给了2只,买进就跌。软件登录了几次也无法打开,现在飞信也不发了。我要求退款,群主不理把我的QQ删了,打手机也不接。客服跟我说:“我们是正规的软件销售公司,不承诺收益”就在也不理我了。我遭到了网络诈骗,我在网上搜索“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看到被他们公司骗的股民不少。
      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假借推荐股票为名,做虚假宣传,捏造事实,骗取股民钱财,已构成诈骗罪。我真诚恳请郑州市公安局立案查处他们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回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谢谢!    联系电话:13*******66      QQ:73917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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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2 11:11: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我们版块的交流平台只是方便大家进行一些业务问题的咨询,和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的工作,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案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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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wx  在2013-8-9 23:01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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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10 14:35:47 |只看该作者


在这么多人举报的前提下,不仅推诿不去追查骗子,还让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在8月22日办理了注销!!

为骗子提供保护伞!工商要负连带责任!


请给广大网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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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11 19:22:32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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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17 08:18:03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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