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新浪和大河网“燃气暖气有线电视初装费严禁收取 已列入房价费用”的报道,里面的内容“据了解,物价局和房管局2010年3月下通知:“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
我们是新小区,正大花溪。2013年交的房,现正在收有线电视安装费240元和一年使用费156元(告示贴的到处都是,落款是一家科技公司,要求8月2号---20号之间必须缴费,否则产生滞纳金,后期安装时间不定得长久等待),业主去物业交了费用,不给发票,只给落款科技公司的收据。
谁能核实下是否违规???谁能管理这种乱收费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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