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首先公积金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住房公积金在缴职工)。
其次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加贷款金额等于所购房产总价款;
3、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即购房人)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需要您到前台进行所有材料的审核以及个人情况信息的核实,如果没有任何问题,那么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拨打12329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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