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家长:
您好!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的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于8月22日-23日两天,可持以下证件:1.学生户口所在地户口薄;2.父母身份证;3.郑州市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4.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无须去劳动局盖章)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5.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在郑就读证明;6.《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到您居住地附近学校,相应的窗口履行报名手续。
金水区教体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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