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华林都市家园24号楼A座的一名业主,有一次偶然发现24A楼南边架了很多脚手架,也有很多钢材在哪里放着,当时知道肯定是有单位在施工,所以就暂时堆放到哪里了,也没有在意,谁知道几天以后再次见到后,竟然发现南楼的墙面有了大改动,
第一、原来南墙哪里有个门,门上有个雨搭,施工单位把雨搭私自拆除了,雨搭是钢筋水泥结构,刺耳的打钻声让24A每个业主都听到了;
第二、原本有两个落水管,有一根落水管被拆除了,上面还残留着固定落水管的塑料扣件,原来施工单位未经业主同意,肆意大胆地把我们南墙的落水管拆除了,该落水管为华林24A雨水落水所用,如遇暴雨天气,由于落水不及时,将会坑水,对楼体造成损害;
第三、原本的墙面是一体颜色的外墙,后来施工单位在墙上打线,在打线的地方加装了三角铁,用螺栓在墙上固定,有很多不明白的业主去询问是干什么,施工人员回答是在墙上要装一个液晶屏幕,液晶屏幕非常大,几乎占了整个南墙的高度;
多名业主当即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表示质疑,并进行了制止,施工人员声称:拆除雨搭是经过物业批准的,并且他们也向物业交了一万元钱呢,其他施工也向物业说过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再则,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明确表明:建筑物外墙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私自决定施工单位对24A南楼前面的改动工程,并且更是无权违规违法收费,物业的擅自处分行为,无视业主的利益,没有服务理念,构成了对业主利益的侵犯,引起了24A全体业主的极大愤慨。 请求房管局制止施工单位的违法施工行为,把24A楼的南墙恢复原状,对物业无视业主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还众多华林业主一个公道,一个说法! 华林24A全体业主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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