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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检察院太黑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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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6:58: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巩义市

等待时间

19531小时:31分钟

我叫刘玉香,我的房子被团委书记赵海鹏父子侵占,巩义市检察院不但不处理此事,而是有反贪局长张维晓串通赵家父子强行让我把房子买给赵家,当我不同意后,他就召集数十人对我进行殴打,后来公安局将赵海鹏父亲大恶霸赵公召抓起来了,可是,当案卷走到检察院时,张维晓指示办案人将我传到检察院给我用刑,当我遭到反抗后他们没敢进行,现在巩义市团委书记赵海鹏父赵公召,被抓进监狱了,同时被抓的还有供销社主任刘会峰,同案犯赵海鹏、巩义市法院的刘晓红、李延娜还在逍遥法外,我的大门被赵家父子用猪粪、石头、杂物等堵了近一年无人敢管,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人处理。

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改文书,制造虚假诉讼,编造虚假合同罪,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罪,破坏公共安全罪等手段侵占他人财产,天理何在。就郑州市政府法制办2013512725分,在心通桥网上发表了该案人所犯的罪行的原文如下。

一编造虚假合同罪。把他一人独有的1.75亩合同做鉴定即可。
二。制造虚假诉讼罪。把44号和780号同一法院------巩义市法院两份矛盾的调解书作比对即可。
三。破坏公共秩序罪。采用威胁,谩骂,堆土石,堆猪粪,砸汽车等恶劣手段强迫巩义市农村道路管理大队不能正常办公而搬迁。
四。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罪。触目惊心!有照片和检察院的录像为证。
五。破坏公共安全罪。赵海鹏父子三人堆的土石,糞现在仍在全国文明城市中心。

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上述几个人所犯罪行,为啥赵海鹏和法院的刘晓红、李延娜不但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反而步步高升,案件调查组只调查鸡毛算皮的事,不敢调查上述罪行,难到检察院的人也不懂法吗?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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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9 08:07: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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