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中原新城观澜小区E-07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一、目前,中原新城观澜小区E-07区物业公司已重新申报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物价部门正在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待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办理后,物业公司按照重新审批的标准执行。
二、针对该小区物业公司现仍按原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停止收取或暂按政府指导价的二级收费标准预收,前期多收取的部分业主可自主选择办理退费手续或向后顺延。您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或向后顺延。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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