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豫龙镇二十里铺意墅蓝山附近
无名养鸡场污染环境的调查报告
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
自接到贵处转来关于意墅蓝山南部无名养鸡场污染环境的社情办理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社情涉及的无名养鸡场为陈二毛养鸡场,该养鸡场位于豫龙镇意墅蓝山小区东侧80处,负责人为陈二毛,该养鸡场建于1999年,占地约为10亩,总投资200万元,现有养殖厂房3座,养有蛋鸡1.5万只。现场勘查时该鸡场正常经营,在该鸡场3座养殖场房里未发现鸡舍内有大量未及时清理的鸡子粪便,养殖场房外未发现存有大量鸡粪,在检查该养鸡场外围时,发现该鸡场西南角有一深坑,坑内有少量鸡粪堆集,现场臭味较大。经询问鸡场负责人,该养殖场负责人表示鸡舍内的鸡粪每天定时进行清扫,鸡子粪便定时进行清理收集,并用机动车将当天鸡子所产粪便运走,车子装满后剩余装不上车的鸡粪便堆集于此处。经初步判断,此处应该为污染源。
同时,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养殖场地块早先被中联收割机厂所看中,两家已经进行协商土地收购问题,但后来由于该区域我市准备进行其他经济开发,中联收割机厂也在搬迁范围内,造成该养殖场与中联收割机厂土地交易未能完成。
由于该鸡场处于城市规划区内,属于禁养区,我局建议该养殖场进行搬迁另选址进行养殖。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自己的家住在郑上路边上,郑上路生态廊道建设已被拆迁,现全家均居住在鸡场内,原想与收割机厂签订手续获并得征地款后将鸡子处理掉,全家再进行搬家,但现在已不能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给以谅解。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鸡场管理,避免鸡粪臭味影响周边群众,等该区域政府开发后再次进行收购后,鸡场将全部关停到位,不再进行养殖经营。
二、调查结论
陈二毛养鸡场养殖舍内的鸡粪定时进行清理收集并运走,但部分未能运走的鸡粪堆放在鸡场西南角一深坑,造成鸡粪臭气污染,进而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
三、处理情况
针对陈二毛养鸡场违法事实,我局对其下达了《荥阳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1.立即对其存于鸡场西南角的鸡粪运走,并禁止鸡粪堆放此处;2.加强养鸡舍和鸡子粪便管理,及时进行清理和打扫,避免鸡粪臭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3. 尽快停止养殖,如需养殖建议另行选址进行养殖。
目前,该鸡场已对不能及时运走的鸡粪清楚到位,该鸡粪存放点已弃用,同时该鸡场正在积极进行整改,管理方面已整改到位,整改成效待观察。
四、相关措施
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加大对该鸡场的监管巡查力度,避免污染事件的再次发生。
附 件:
附件一:社情详细信息一览表
附件二:荥阳市环境保护局社情处理登记表
附件三:荥阳市环境保护局现场勘查记录
附件四: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现场询问笔录
附件五:荥阳市环保局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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