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学前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14号),接受教育券的幼儿园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能使用教育券:
1、在教育、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2、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每月托幼费和餐费收费标准合计不高于当地同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幼儿园(注:目前,郑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80元)。
相关问题可咨询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
中原区 67680203;二七区 66994314;管城区 66336650;金水区 60116607;惠济区 63639710;高新区 67890300;经开区 66786319;郑东新区 53777422;航空港区 86199138;上街区 68932257;新密市 69819520;荥阳市 64605826;新郑市 62666889;登封市 62882904;中牟县 62195822;巩义市 645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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