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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在村里服务33年 不干了政府应该不应该少开点工资补(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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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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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7 11:51:55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你好:你反映的事情经过我们了解知道你父亲是复员军人,名叫王西方,现年72岁,是徐庄镇祁沟村人,复员后,在村委人过副支书,大队长、治安主任等职务,针对你所反映的你父亲在村委干过33年,离职后应不应该发点工资的问题,国家有明文规定,必须是正职(支书、村长)连任9———18年,离职后,可以拿到月工资100元,18年以上可拿到月工资200元,据了解,你父亲在任33年中,从未担任过正职,因此,你父亲是不能享受这项待遇的,望谅解!如有生活困难,请向祁沟村支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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