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40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定要对诈骗公司法人代表追查到底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10:16: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

工作时间

21541小时:5分钟

6月24日晚上河南法制频道暗访郑州君悦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诈骗的全过程
(上集:v_show/id_XNDE5NTEyOTky.html 下集: video/player_cJa0xSm-HCk.html  )

希望公安部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追查到底.该人多年来诈骗数额达千万.每年都更换办公地址躲避公安部的追查.如果事情就这么过去的话 用不了多久时间.他们会重新再开公司.利益的驱使 这样的事情已经比比皆是了.
郑州君悦软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胜杰
电话:0371-62189099
手机:13*******56
QQ:543377577

网站:cn/index.asp   地址:郑州金水区花园路北环路汽配大世界东100米罗马假日二号楼2401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郑花路支行

开户账号:4563 5134 0034 2646 341

开户名称:张胜杰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花园路支行

开户名称:张胜杰

开户账号:6228 4807 1144 4341 51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花园路支行

开户名称:张胜杰

开户账号:6222 0217 0200 7355 514

6222520620057147 交通银行 张胜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牟支行

开户名称:张胜杰

开户账号:4367 4224 3096 0128 104




郑州君悦软件有限公司.利用网络.qq群的形式.大量非法推荐股票.诱使广大网民上当.购买他们的软件.他们非法给"用户"(购买他们的软件后成的他们的用户或者叫会员)推荐股票.至今为止他们已经骗取数百个网民的钱财.诈骗数额巨大.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用户买过软件后亏损的更加严重.提出退款.无人理踩..(君悦公司每天有数百的QQ群在非法发布信息.2009年成立至今已经诈骗三年多...而且每年都会更换几次办公地点用来躲避公安部门的追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6-28 16:24:41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公安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网络聊天信息等,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更不要轻易在网上购买一些号称可帮你赚钱或让你一夜暴富的产品、软件、信息等等,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如果被骗请及时报警。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板凳
发表于 2013-12-25 13:05:17 |只看该作者
天涯:post-free-3781105-1.shtml(群主)
     post-299-68441-1.shtml(星星语)
     post-stocks-1170639-1.shtml(尊黄-在)
post-free-3870628-1.shtml(圣硕-笑口常开)
     post-837-89083-1.shtml#1
     post-837-89820-1.shtml#1(行一-阿然)
     post-837-89851-1.shtml书戈-飞翔
     post-stocks-1170685-1.shtml铭道--天天
     post-law-603147-1.shtml(星魁-小平-19800)
     post-stocks-1165621-1.shtml#fabu_anchor(财道--紫娟)
     post-stocks-1170995-1.shtml中炬--心想事成
     post-58330-12-1.shtml(群贴)
     post-stocks-1152072-1.shtml广陵泰泽--妈咪
     post-stocks-1171598-1.shtml财道--大宝
     post-837-89069-1.shtml#fabu_anchor
     post-837-89978-1.shtml#fabu_anchor
     post-837-89156-1.shtml#fabu_anchor
     post-837-87935-1.shtml
     post-837-89821-1.shtml#fabu_anchor
          post-837-89824-1.shtml#fabu_anchor
          post-837-90252-1.shtml
          post-837-90288-1.shtml
          post-837-78381-1.shtml
     post-837-83995-1.shtml#fabu_anchor
     post-837-89356-1.shtml
     post-837-90279-1.shtml
     post-80-614444-1.shtml
     post-stocks-1165621-1.shtml#fabu_anchor
     post-stocks-1173554-1.shtml九鼎-Scarlett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地板
发表于 2014-2-1 17:44:20 |只看该作者
顶上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5#
发表于 2014-2-7 08:09:39 |只看该作者
中纪委第一次公开承认中国存在“团伙性腐败”,较坚持使用半个多世纪的“极少数”是个明显的进步正因为中国“团伙性腐败”已相当猖獗,贪官们深知“一损俱损”,因此抱团,才导致部分案件难查。一些“一把手”被发现有问题却不查,把他们弄到人大、政协后再查,估计也是这个原因。今天《新华网》一篇题为《反贪局长带走部委官员遭对方单位威胁:限下班前放人》的文章,就提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长张京宏在查办一起官员腐败案中,和同事们收到一封涉及这位官员的举报信。但在搜查这名官员的办公室时,竟然出现了同样的举报信。也就是说,对该官员的举报信,受理机关竟转给他个人了。而这样的情况,在当今中国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一些贪官甚至公开叫板举报人,说举报信就在自己手里,然后打击迫害举报人,这也是中国人不敢实名举报的最根本原因。很明显,将举报信转举报对象的官员,一定是这个“腐败链”上的重要一环。
笔者曾经说过,一切腐败的根源,均缘于吏治的腐败。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容易将“民主集中制”弄成“‘一把手’说了算,出问题集体担”的官场,由上级任命官员会让偷奸耍滑和“买官”的人更容易上位。因此,就极有必要制定一套防止“团伙性腐败”的措施。比如对“落马”官员,应该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包括提拔他的党委,提名他的上级,和监督他的纪委责任。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19:3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