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帖子thread-1219335-1-1.html中官方回复,根据回复,提出以下两点质疑,请金水区转交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解释。
1.根据回复“未来路办事处聘用管理人员从早上4:30开始上岗,规范摊位,远离居民区,摊位不下人行道,8点前清理完毕”,请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解释一下,这些本是非法占道的商贩,“规范摊位,远离居民区,摊位不下人行道”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们不再清理建业路(商城东路-福元路)的非法占道的商贩,而让他们占用人行道进行非法占道经营活动?这不是从容和行政不作为是什么?
2.根据回复“远离居民区”,建业路(商城东路-福元路)路两侧全是居民区,你们怎么做到远离?
注意,请你们看清我的三个问题再解释,不要把我让你们解释的内容再粘贴过来应付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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