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小区天天闹心,公区不管理,电梯天天困人,卫生和环境脏乱差
近几天(8.29---9.16)北环金印阳光城姿华物业办理房产证,做为13号楼和8号楼的业主倍受冤枉,每家交资料时还要交代办费300元,没有相关的依据和发票,开的收据:显示办证相关费用。
我们住户要相关资料自己办理,但姿华开发公司不提供相关的材料,哪有办房证收代办费的道理,有义务给我们住户办理房产证,物业公司领导坐视不管,还说你们投诉吧,投诉就不给你们办理。
一户300,1000多户大家都可以算过来,物业公司是暴利啊。
请物价局领导尽快调查详情,退还我们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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