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留言中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了规范辞聘解聘手续,杜绝教师无需流动,稳定教师队伍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师辞聘手续办理程序是: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受聘人员如需辞聘,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告知受聘单位。如果本人申请未被批准,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辞聘人员必须在单位坚持工作6个月以上,6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申请。如果私自离岗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单位要立即写出停发工资报告报教体局批准备案。
2、辞聘人员辞职时由本人写出辞职申请,首先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报教体局主管副局长和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3、辞聘人员持签署意见的辞聘申请,在学校填写《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一式9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后到教体局备案,再到登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批准。
4、辞聘人员持办理过的《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方可办理提取档案和其他转移手续。
5、教体局正常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教体局局长除外出开会下乡调研,均在教体局上班。申请辞聘人员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按程序办理。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