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我局网站()上增设了商品房办证查询业务,购房人只需在房地产网站上输入个人姓名、证件号码、合同号,就能查询到所购的商品房是否已办过初始登记。
如果已办理初始登记,说明已符合办理商品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这样业主可以选择委托开发企业代办,也可以选择到开发企业索取办证所需资料后,自行办理。
地址是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东区办证大厅(商务外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置业大厦一楼)或北区办证大厅(南阳路与北环交叉口清华园一楼)办理,经工作人员受理、询问后,申请人将在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承诺服务时限(15个工作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因开发商的责任,影响了业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一条,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补充内容 (2013-9-9 17:40):
您咨询的问题中,我局只受理房产证,土地证的相关情况,您还需要咨询相应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