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恒升府第物业收费等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装修保证金问题
根据《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意见》(豫整办〔2003〕8号)的有关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因此,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此项费用,您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联系电话:朱经理 电话:13*******28)。
二、装修垃圾清运费问题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的规定: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议约定执行。经调查,小区物业与部分业主签定了《室内装修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收取了垃圾清运费。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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