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独秀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森海玉波园物业收费的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新建并交付业主使用的住宅小区,事先都与业主按照一级物业服务标准签订了合同,但因小区入住率较低,且考虑到物业服务质量与标准需要持续跟踪考核等因素,为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市场化进程,促进市场竞争,经我局与房管部门研究决定,对这些达到三级以上条件的住宅小区暂不办理《收费许可证》,其硬件设施和配套设备基本达标的,统一按照现行物业管理政策及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收费备案。森海玉波园小区业主与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郑州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标准(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和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局备案的收费标准均为1.1元/㎡•月。
巩义市物价局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