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上厨房一直往我家漏水,现在确定是他家厨房漏水,但不确定是哪根管道。楼上业主说是物业的管道漏水,应该由物业修理,并赔偿他家损失。物业说不能确定是不是装修时铺设的管道,即使是建筑商管道漏水也已经过了2年的质保期,物业不负责维修。 请问有没有专门的鉴定机构,能够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书,确定责任应该归哪一方?房管局有没有方法解决这种纠纷?请求回复,作为被漏水的受害者,在此不胜感激!
补充内容 (2013-10-10 14:58):
因为水一直在漏,希望尽快回复。楼上业主坚持是物业的责任,物业认定是业主的责任。不想走诉讼途径,有没有办法鉴定是谁的责任加以解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