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经济犯罪,涉黑;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了解到的王志刚(郑州荥阳市广武镇苏寨村委河王村六队队长).等人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2008年,六队队长王志刚,苏寨村村委会书记苏建国,在群众不愿意的情况下将河王村河湾地包括河道在内的108亩河湾地承包给郑州一公司,并且承诺将每年6.5万元的承包钱款分给群众,但至今已经五年之久,群众没有收到一分钱。 2009年,王志刚等人多次敲诈承包河湾地的开发商,将开发商堵在路上,并敲诈开发商钱款1.5万元,殴打开发商公司的工作人员。此事苏建国也知情。被殴打的工作人员是郑州开发商员工张某。 2011年,开发商撤回投资。2012年,国家投资修改河道,本村河湾地河道也在修改之内,国家拨下来钱款被打入王志刚妻子宋香婷账户下。此项钱款并未作为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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