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50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收入证明盖章的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18:36: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公积金中心

处理时间

2013-10-23 15:48

我和我朋友在高新区合买一套房子,他有公积金,但是银行的工资流水上不显示“工资”,我没有公积金,我属于房屋共有人。我也提供了工资流水以及收入证明,我的工资流水上面是显示“工资”的。我是属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员工,我们单位的工资主管部门是人事处,因此收入证明上面盖得章是人事处的章?而且人事处的章上面也是带有我们单位全称的正式章,是否可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1 13:55:38 |只看该作者
      您好,依您所述,1.借款人的银行对帐单无法认定其收入的,也可提供近半年以上完税证明来当辅助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辅助证明材料的,最高按其公积金缴存基数的1.2倍认定收入。2.公积金贷款要求收入证明加盖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正常情况下以公章、财务章为准,如您单位存在特殊情况,具体以前台工作人员审核为准。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您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具体咨询,我们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4 07:2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