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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郑州关键商务咨询公司的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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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23:35: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323小时:36分钟



郑州关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原来的郑州智盈软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4号楼13楼   
法定代表人:李丽。
执照号: 410*******44198         
郑州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4号楼13楼 联系电话:0371-55935969 手机:18*******46 联系人:陈经理 客服QQ:2636003643    网址是

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诈骗、非法经营、涉嫌非法广告欺诈、非法提供股票等触犯国家法律行为的行为,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被举报人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请求对被举报人违法注销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3 、 请求将举报人被骗的9800元依法
      
       — 事实和经过        
郑州智盈软件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违法注销,但是老板关健是现在公司郑州关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真正老板、股东。举报人业余时间炒股,被举报人公司网名操盘飞刀工作人员于2012年10月份通过QQ聊天工具将举报人加为好友,向举报人散发股市收益信息,多次称该公司能提供股票交易的内部消息股,有专业的分析师为客户推荐股票,并保证能够让客户收益等,让举报人加入其会员。在被举报人工作人员的多次引诱下,分三次向被举报人公司交费9800元。后举报人得知,智盈公司根本不具备证券咨询的资格,公司所谓的服务只是为随便选几支股票,不断更换其所谓的指导老师,举报人也因此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后举报人与公司人员联系说明自己亏损的事实,要求公司退款,却被公司工作人员在网上踢出了QQ好友,打公司电话再也无人接听,从此再也联系不上公司人员。后举报人经查询得知,郑州智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份注销,但公司老板关健现在还在经营郑州关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以推销股票软件为由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并恶意注销,严重侵害了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现依法举报,请依法查处。

此 致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
河南省证监局
郑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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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14 15:01: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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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2 11:53: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查:郑州关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经营场所是: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4号楼13楼c 层,我所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已从注册地搬走,现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工商所执法人员向该地址物业进一步了解,物业公司称该公司已不在此办公,并向我局出具了相关证明。下一步工商所将建议进行内网警示,执法人员关键反映人留的电话联系方式,进行了联系,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依据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管单位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该向该单位进行举报,如果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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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22 11:53: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查:郑州关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经营场所是: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4号楼13楼c 层,我所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已从注册地搬走,现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工商所执法人员向该地址物业进一步了解,物业公司称该公司已不在此办公,并向我局出具了相关证明。下一步工商所将建议进行内网警示,执法人员关键反映人留的电话联系方式,进行了联系,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依据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管单位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该向该单位进行举报,如果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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