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反映的教师产假问题的回复:
1、学校有公平合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对教师的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按照相关要求有明确的规定。自建校起,校内所有晚婚晚育女教工产假一直按照六个月假期标准执行。
2、按照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的通知》要求:产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计算在产假时间内。学校充分考虑女教职工权益,所有教师产假期间都享有绩效工资。另外,产假期间教师如果符合晋级条件,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就可以参加职称评定。
3、为了学校科学管理和长远发展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学校校务会讨论研究并在全体教师中间公开的,绝非任何个人的决定。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3-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