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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未婚申请宅基地~~ 请关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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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4 00:35: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国土局

处理时间

2013-12-23 11:07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王建, 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村民,07年郑州大学毕业,户口一直在家,现今弟弟已经结婚生子和父母一起。 我自己一个户口,28岁了,至今还没有自己的宅基地,计划明年结婚,但是现在宅基地的事情一直困扰着我
本人已经向村委会 提交批准了 宅基地申请,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村大队暂无空用地,
根据

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是否可以申请耕地转宅基地,具体流程还请给予指示,

希望各个管理部分给予支持,帮助


谢谢

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村民 王建

联系方式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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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24 10:10: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我们会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你满意的答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心动行动  在2013-10-11 01:18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还算满意 还请看我的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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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9 09:09: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农村宅基地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第62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1、52、53条、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34号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办理,具体流程为村民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乡镇政府核定——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政府审批。附所需资料清单:
1、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国土资源部门)
2、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会议纪要。
3、乡(镇)政府请示。
4、乡(镇)土地所调查意见表。
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6、规划区内的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
7、村规划布置图。
8、现场勘查表。(国土资源部门)
9、乡(镇)、村公示。
10、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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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11 01:27:27 |只看该作者
谢谢 你们的回复,
      在另外一个帖子中镇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为了配合新农村建设工作,新郑市自2006年就已经停批宅基地手续了。龙湖镇为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疏导正常建设行为,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通过制定了《龙湖镇原宅基地翻建房屋管理办法》,在各村进行张贴和宣传,农村宅基地翻新审批流程图如下: 申请人写出申请→村民代表和四邻签字→村委审核→村公示→土地所审核→镇政府审核 →写出承诺书→镇、村联合放线→领取监管牌 →施工(责任单位监管)→竣工验收。 如果你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土地所进行咨询。
    1.  龙湖镇回复 停止了宅基地的审批,
    2.  此贴回复,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审批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新郑市自2006年就已经停批宅基地手续了 是否有冲突,
       地方条款是否可以超越中央条款
    4.  我该住那里?????
       我是否就应该流浪, 就应该没有宅基地???????
       我是中国公民,请各位领导 帮助一下 我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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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11 07:02:48 |只看该作者
各位领导,
几天前我曾就 宅基地申请问题进行了咨询,
其中同一帖子在不同的论坛板块以下回复
新郑国土局板块 的回复了 如何宅基地申请流程,特表感谢
龙湖镇板块 的回复是 新郑市自2006年就已经停批宅基地手续了 和 《龙湖镇原宅基地翻建房屋管理办法》,

以下问题不解,还请各位领导怜悯
1。 我是一名28岁的公民,户口已经和父母弟弟分开, 现在寄宿在他乡,作为龙湖镇王许村村民,我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2. 如根据 新郑市自2006年就已经停批宅基地手续了 的回复, 地方政府的措施是 否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可以申请 法律角度 地方政府政策是否应该以中央意见为主
3. 作为一个法律角度, 我是一个 户主, 难道不应该有自己的一片宅基地,居住吗?
我该住那里,我如果结婚,我的妻子,我的孩子住那里,我们应该流浪吗?

各位领导,请原谅我的打扰,请各位领导能为我,为一个公民,尽一份力,帮帮我· 好吗?
个人简介:
王建, 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村民, 28岁,单身,未婚 07年郑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现在在郑州上班,
弟弟已结婚和父母一起生活, 我的单独的户主,户口与他人分开了。
联系电话 15*******7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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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0-22 16:57:17 |只看该作者
心动行动 发表于 2013-10-11 07: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位领导,
几天前我曾就 宅基地申请问题进行了咨询,
其中同一帖子在不同的论坛板块以下回复

请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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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20 09:08: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没有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999年出台的是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该法律文件第五十一条规定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项的除外);(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第五十三条规定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2、没有《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宅基地的居民自己书写。
3《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许可证》由规划部门负责办理,办理宅基地审批需提供村镇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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