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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捐款(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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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09:02: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管城区教体局

处理时间

2013-12-26 10:58

管城区十八里河的教师,每年都要强行捐款好几次。每次都是100元。请领导严查。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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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16 09:16: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管城区教体局已转交相关科室办理,会尽快给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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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不舒服  在2013-10-23 18:32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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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2 10:21: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有关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教师反映强行捐款问题的反映后,区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与十八里河镇中心校取得联系,责令十八里河镇中心校组织专人就此事展开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管城区2013年进行了有组织性的两次捐款,一次是上半年组织的爱心捐款,一次是九月底“管城慈善日”捐款,两次捐款都是响应有关部门及社会的号召开展的,为了配合做好献爱心活动,原则上要求教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学生捐出一天的零花钱。按照目前教职工一天工资应该在50——100元之间,经调查,十八里河镇有个别学校存在宣传不到位,未和广大教职工解释清楚,学校只是简单要求教职工捐款100元,未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遵循大家意愿,从而导致了个别教师的误解。但所有捐款数目都如实上交到相关部门。
    通过此事,反映有些学校日常工作不细致,相关信息不公开,有关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十八里河镇中心校及时向辖区所有学校明确了要求,避免今后再有类似事情发生,同时要求各学校尽快利用教师会再次就捐款活动向全体教师作出解释,就学校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向全体老师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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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24 16:11:37 |只看该作者
“原则上要求教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学生捐出一天的零花钱。”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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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24 16:12:42 |只看该作者
不捐就违反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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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0-25 16:06: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管城区教体局回复如下:
    “原则上”只是对所有职工的一种统一规范,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另外慈善捐款本身是一种爱心行为,爱心可大可小。希望您能满意我们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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