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登封市电业局与开发商河南东方宇亿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嵩玉花园团购房协议,共团购800套,其中有将近600套非电业局职工,剩下为电业局内部职工;2012年9月,开发商在盖房之前,800户购房者在电业局的组织和协调下向开放商交了10万元房款,作为购房定金,到了12年年底,电业局又联合开发商又向每位购房者索要5万元购房定金,2013年4月2日和3日,开始进入摇号选房程序,电业局和开发商联合通知了电业局内部职工300人到售楼部摇号,而且摇的是前300号,不但未通知其他购房者摇号,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摇号,登封市电业局统一团购房子800套,为什么电业局的内部职工和关系户300人就能占到前300号,其他500购房者都交了购房定金,就不能和他们公平竞争吗?
难道这就是官商勾结吗?这样公平吗?其他几百户购房者就应该自认倒霉吗?电业局的内部职工就应该先选吗?这样的摇号选房政策符合规定吗?难道其他几百人前期交的房款就是给他们垫背的吗?
可想而知,登封市电业局和开发商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利益,他们不应该这样欺诈百姓!
希望领导能关注此事,把他们的丑恶行为曝光,让所有购房者都得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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