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信访局对你反映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于2013年11月27日作出答复:
调查情况经查: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是涉及鲁庄镇后林村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拆迁。根据《鲁庄镇总体规划》、《后林社区空间发展与详细规划》,后林社区规划用地规模57.6公顷(约合864亩),其中大部分规划用地均为后林村原村庄用地范围。根据鲁庄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后林社区共涉及8个行政村,拟将后林社区所在地后林村居住用地进行整合,同时将南村、南村寨、里河、外河、五项坡、虎山坡、丁峪7个村整体搬迁安置,新建后林社区。《后林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拆迁安置方案》已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镇两级有关部门。上访人反映的事项位于后林社区新型农村社区一期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后林村粉末厂和村委原址,东至后林小学,西至原粉末厂西围墙,南至兴鲁大道,北至原村委大院北围墙,符合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后林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王国五的房屋是在1986年建造,占用后林村四组土地。1988年上访人与后林村委签订有协议,协议第二条约定,当事人必须服从村委统一规划,当国家、集体使用是应绝对服从。王国五于2009年9月30日向后林村四组一次性交纳200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之间20年的占地款3000元。2011年4月27日,后林村两委向当事人书面下发通知,要求在限期内将房屋内物资物品自行转出腾空。2011年5月12日,后林村两委向当事人下发后林中心村第一期建筑区域拆迁通知书,现场丈量建筑物结构、面积并在通知书上面标注补偿标准及金额,约定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之后,时任村委主任带领两委干部现场指挥将涉及一期区域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房屋拆除后,村委主任考虑当事人的生计,安排其到企业打扫卫生,每月村委主任给其发放800元,王国五在打扫卫生一年左右,因其工作懒散,村委主任将其工资停发,当事人有意见,多次到镇反映无工作生活困难,了解政策当事人不符合低保条件,镇里也协调多次让村委进行帮助。王国五反映的代销点物品物资属实,当时经后林村会计杨红记检盘清点,并在清点物品物资单上标注价值金额,后林村委无异议,村两委干部期间已帮助当事人处理销售部分物品。新盖好的门面房价格问题由后林村两委考察市场并与工程队核算成本后再研究,结果及时公布。处理意见 1、后林村委负责加倍退还上访人王国五交纳的占地款; 2、已拆的房屋补偿严格参照巩政【2011】20号文件执行; 3、上访人的物资物品损失,等其全部物品处理后,后林村委承担损失部分。 4、杨群霞被打的问题由鲁庄派出所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