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56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公馆”业主诉求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9 15:54: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金水区

处理时间

2013-12-30 09:31

我们是位于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北环路交汇处“郑公馆”小区业主。我们小区自2009年底开始陆续入住,至今已经四年。四年间,小区不时停水停电,物业公司除了收钱就是捣乱,导致生活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还将本应按市政标准缴费的水、电费私自提升,以停水停电相要挟,将电价涨到0.83元每度,水费涨到3元每吨(现用水资源为物业在小区采集的地下水,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各业主为了生活,被迫答应。但物业还不满足,以前停水停电还有个理由,给个来水来电的时间,而近期停水停电变成了随心所欲,想停就停。2013年12月16号早上物业把我们业主所有的电都停了,我们通过打12345市长热线,晚上7点半左右来了一位民警,在他的努力下,我们终于在晚上9点来电。小区里的老人小孩几百号人在外面冻了四个小时。小区王电工在给我送电时就说:“明天早上还停电,这个小区住着真窝心,还不搬走。”果真如他所说,12月17日早上10点,小区全部停电。在这两天中,停电的时候物业上总是关着门,来电了就开门了,并且有的交电费,老袁也不乐意收。即使个别业主没交电费也是停个别的,不能把小区的都挺了。经过两次停电,小区业主商议找到北林路办事处和金水区信访办,最后信访办把北林路办事处张主任找来,给出处理意见是:办事处协调先让送上电,至于以后能否正常用电不能保证。办事处张主任说“电闸在电工手里,他作不了主,只能小区停电了通知办事处,办事处来协调”,并强调说“办事处只负责协调,无法作小区物业和电工的主,至于以后怎么样,也不是他能预料的”。我们要求给出协调出结果的期限,办事处主任说“没有期限,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协调好”,后来又开玩笑说“如果要一个期限,那就定100年吧”。这样的答复让人心寒。目前物业没物业,水电随时停,有线电视时有时无,拿着高价电费水费,享受的低劣的水和物业恶劣的服务态度,生活无以为继。 我们在无奈之下,全体业主决定去市委市政府上访。通过上访,金水区政府李局长通过用诚恳态度和缜密的解决方法,把我们所提到的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一一给予答复。我们很感动,终于遇到了为人民办事的领导。我们终于不再担忧以后的生活质量,满怀高兴的回家。
刚到小区门口就看到曹宝剑和物业上的老袁在骂人,说那些到市政府上访人们小心点,我要砸车、杀人了。并且已经把上访代表的电表去掉,让他们用不上电。见了代表就指着骂。本来暖起来的心又凉了,我们仅仅是要求享有最基本的生活,却也那么不容易。郑公馆小区给不了家的感觉,像是回到了地主年代,全体业主整天过着受剥削受压迫的日子。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
希望政府能够真真切切,完完整整让我们享有最基本、正常的生活。
                                                                          郑公馆全体业主 致上
                                                                          2013年12月18日


下派到:
1. 金水区北林路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2-27 20:29: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郑州市民委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金水区进行办理。
已转金水区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2-30 09:31:42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区北林路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3-12-27 13:46:29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好,说出了全体业主的心声,请政府 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正常生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4-2-7 15:59:39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给我们公道,都是穷苦人们,辛辛苦苦买一套房子,他们从中推波助澜,买完了,说没电就没电了,现在说要拆。不管我们的死活。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0 01:5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