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
日出生,家现住登封市石道乡术村6号,电 话:13*******53 被反映人: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巡逻警察大 队 单位所在地: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 反映目的:请求上级领导责令被反映人立即 立案侦查发生在20131109当天在颖河路登封 一中西侧路段的交通事故,查明此次事故的 真相,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9号上午10点50分许反映人之 子贺双鑫骑自行车沿颍河路由西向东行至登 封一中西侧,其在从路南北路北转向时,被 同样是沿颍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登封至颖阳 路线的中巴客车豫AB0127客车撞倒,贺双鑫 被撞的甩出四,五米远,左脚被撞断,在豫 AB0127客车撞到的那一刻,坐在豫AB0127 客车上的乘客们大多数都看到并且大声对豫 AB0127客车的驾驶员说:“你车撞人了。”此 时同样坐在车上的贺双鑫的两位女同学随着 喊声看到自己同学贺双鑫被撞倒躺在路中 间,并要求豫AB0127客车的驾驶员停车抢救 贺双鑫,但司机不予理睬,继续向前行驶。 在两位同学的强烈要求下,客车行驶一段时 间后才停下车放下两位女同学,其自己依然 开车离去,两位女同学下车后向贺双鑫跑 去,这时在路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的司机, 也看到贺双鑫被撞的一刻,也跑到贺双鑫身 旁并对两位女同学说:你们一定要记住他的 车牌号是豫AB0127,并且连续重复数次,还 嘱咐两位女同学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然后他才走开。 两位女同学先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 话,120和警察先后赶到,交警队接警后数 小时后将豫AB0127中巴车扣押,并且先后查 看了监控录像和询问了有关证人,遗憾的是 发生事故的路段没有监控,但有数位证人证 实确实是豫AB0127中巴车的左前方撞到了贺 双鑫并且其肇事逃逸(我们有证人与办案警 官的通话录音为证),但就是这样一起事实 充分的交通事故,交警队却不予认定并且将 肇事车辆放走。 贺双鑫今年18岁,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高 三学子,其被豫AB0127中巴车撞致左小腿彻 底断裂,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并且后续还要 花费大量的医疗费和长时间的康复锻炼,这 对于一个农民家庭和一个高三的学生来说都 是致命的打击,而现在交警队却对此不予认 定,并且放走肇事后逃逸的车辆,实属不顾 受害人死活和案件事实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试问,
他自己骑自行车摔倒,可能将腿骨连同血管 和筋脉一起摔断,并且摔出数米远吗? 我们全家跪求上级领导责令被反映人立即对 本案立案侦查,鉴明事实,作出符合事实的 事故认定,严惩责任人,还受害人一个公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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