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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龙湖镇郑堡村--开发商停水电,砸窗户,威胁拆迁户(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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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13:55: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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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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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6 10:29

我是新郑市龙湖镇郑堡村村民,现向政府反映开发商(郑州华和置业有限公司)勾结龙湖镇政府、郑堡村委会威逼利诱,利用下三滥手段逼迫村民拆迁一事。

郑州华和置业有限公司于去年进驻郑堡村,与龙湖镇政府、郑堡村委会共同组成拆迁工作小组,在既不召开群众会,也不公示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开始胁迫村民拆房,对不扒房者不予办理准生证明,不予开据婚育证明等手段,还对家里有在外工作人员进行施压,并对居住户停水断电,甚至雇佣社会闲杂乌合人员毁坏村民门窗,致使寒冷的冬天村民无处安身,对村民下一步如何安置更是避而不谈。(这并非是国家开发项目,而是房地产公司的私人行为)

郑州华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没有正当手续,没有许可证件,对村民房屋的赔偿标准也不知从何而来,一部分村民根本不接受。另外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我村农用耕地上私自建设商品房,目前已建成10多栋楼房并开始销售。

郑堡村民对开发商和政府的做法意见很大,反应强烈,请媒体和领导对此事给以过问,并给村民一个公正的答复。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卑微到没有知情权,选择权,生存权,更谈不上尊严,我们渴望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安全感,幸福感,这过分吗?

“和谐中国”这个词,非要用强制拆迁来诠释么?



补充内容 (2013-12-29 19:42):
反映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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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3 10:06: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经工作人员调查,现对您反映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问题1、开发商(郑州华和置业有限公司)勾结龙湖镇政府、郑堡村委会威逼利诱,利用下三滥手段逼迫村民拆迁一事。
  该问题不属实,该村共有285户,已经拆迁277户,协议全部是在群众自主自愿情况下签订的,已经签订的协议全部存档在镇政府档案室。目前还剩余8户群众为多争取补偿款提出众多不合理要求,至今没有拆迁,曾导致其他已拆迁群众的严重不满,多次上访,造成不稳定因素。
  问题2、在既不召开群众会,也不公示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开始胁迫村民拆房。
  该问题不属实,在拆迁工作开始前,镇政府、村两委成立合村并城工作指挥部,先后召开了支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记录上都有党员、群众代表签字。层层宣讲、征求合村并城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拆迁补偿标准和相关政策是依照郑州市127号文件执行的,安置补偿标准为每人60平方米居住用房、20平方米商业用房。为使每户群众都了解政策,积极参与拆迁,向每户群众印发了宣传单页。
  问题3、对不扒房者不予办理准生证明,不予开据婚育证明。
  准生证明的发放是由计生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发放的,不存在对扒房户不办理准生证明婚育证明的现象。
  问题4、对家里有在外工作人员进行施压。
  该村在外工作人员(公职人员)共有24户,其中22户都是积极配合新型社区建设,目前都已经拆迁到位。剩余2户漫天要价,不配合村两委工作,工作组多次工作至今未果。
  问题5、对居住户停水断电。
  各户群众都有自备井,不存在断水问题;电力都是正常供应,不存在断电。
  问题6、雇佣社会闲杂乌合人员毁坏村民门窗,致使寒冷的冬天村民无处安身,对村民下一步如何安置更是避而不谈。
  不存在此类现象。对于剩余的8户未征迁群众,工作组正在积极做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保证已拆迁群众利益。
  问题7、这并非是国家开发项目,而是房地产公司的私人行为。
  新型社区建设,采取的是“群众自愿,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模式稳步推进的。2011年10月,在镇政府的引导下,郑堡村委会与河南华和置业有限公司接洽商谈郑堡村合村并城改造项目。
  问题8、郑州华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没有正当手续,没有许可证件。
  该公司是于2011年在新郑市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410*******0204】;税务登记证号为:豫地税郑字410*******70372;组织代码证号:574970372;资质证书编码:410127695.
  问题9、对村民房屋的赔偿标准也不知从何而来,一部分村民根本不接受。
  拆迁补偿标准和相关政策是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09〕127 号》执行的,安置补偿标准为每人60平方米居住用房、20平方米商业用房。
  问题10、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农用耕地上私自建设商品房,目前已建成10多栋楼房并开始销售。
  新型社区建设在推进的过程中,为保证群众利益,项目必须优先盖群众安置房。目前,一期安置房四栋楼388套房,主体已经完工,内外粉饰粉刷已基本结束,现在正在进行外网施工,不久后村民即可回迁入住新居,可确保每户一套房,二期安置房年后动工开建。
      征迁曾被称为世上第一大难事,牵扯各方面的利益,因此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在所难免,在征迁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握“以人为本”的底线不动摇,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确保群众利益,确保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为快速实现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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