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通过向领导反映,领导批示后,质监站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去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文件,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绿博春天小区的建设单位郑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业已于2012年6月份提供验收材料,但不完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郑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材料不完善,不符合验收条件且至今没有组织五大责任主体竣工验收。中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人员的资格、执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中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