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法院的院长大人,人民法院的张土岭领导在佳地花园小区经营物业已有近一年多的时间了,之前小区的物业费是0.6元/平方,他和业主委员会的人撺掇着把前物业企业撵走,让他干小区物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就将物业费涨到8毛,小区电梯坏了就到法院的电梯上卸掉零件来维修,要说是好同志啊!牺牲集体为大家呀!小区在被他管理的乱七八糟,消防管带都不知道去哪里了,电动自行车丢了怨我们没有放好,小区的草地和花草都被他旱死了,楼道一个星期不一定扫一次,小区水费收3块多一吨,电费收0.63元/度,商铺收0.9元/度,一年多来获利近二十万元,不交水电费、不交物业费就给我们停水停电,还扬言不听话就让法院的人来抓我们。院长大人,不知道张土岭领导在法院担任什么职务,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的16条行为里第14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院长大人以及相关的纪委部门不知道这个作威作福黑心赚钱的法院领导你们怎么处理,按照条例是要开除公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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