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5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无良诈骗股民巨额钱财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 23:13: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待时间

18598小时:52分钟

     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无良诈骗股民巨额钱财

  举报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诈骗
    被举报单位: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5层06号
  法定代表人:李宪文,联系电话 ;13*******13,18*******59
  公司网址employer/viewInfo/2679352.htm
  工商注册号:410*******46875
  客服电话:0371-56756986
  收款人:李宪文
  身份证号:410*******10060513
  住址:郑州市城管区陇海东路1号院1号楼1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开户帐号:6217*******06906805
  群主红阳QQ直接拉我加入QQ群,骗子群号;949763503: 星空高级交流群,群主电话13*******19,红阳QQ号是479431351,他们的基时客服qq2889596491
 群主红阳QQ直接拉我加入QQ群,骗子群号;949763503: 星空高级交流群,群主电话13*******19,红阳QQ号是479431351,他们的基时客服qq2889596491
  一 举报(控告)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李宪文诈骗、非法经营、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行为,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被举报人李宪文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请求对被举报人公司李宪文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请求将举报人李宪文被骗的19800元依法予以追回。
  举报(控告)理由: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举报人系股民,业余时间炒股,被举报人李宪文工作人员红阳通过QQ聊天工具将举报人加为好友,并长期、多次欺骗举报人称该公司和多家私募合作,能提供股票交易的内部消息股,有专业的分析师为客户推荐股票,并保证能够让客户收益等,骗取举报人加入其会员。在被举报人李宪文工作人员的多次诱骗下,在2013年12月2日和4日举报人向被举报人李宪文通过网上银行转账交纳了一年的会员费19800元,在交完款后就给我安排了客服老师,在我交款前说给我安排一个他们公司最好的股票分析师,被举报人李宪文所谓的分析师为举报人推荐的股票让举报人买入就亏损;在后来的聊天中才知道所谓的客服老师就是一个软件客服老师,就不是QQ聊天的工作人员红阳说的给我安排他们公司最好的股票分析师,正因为我交钱 就是要一个指导老师而不是要买一个软件加服务,所以在交钱两天时间里我提出要他们退款一事。后举报人得知,被举报人李宪文的公司根本不具备证券咨询的资质,被举报人李宪文所谓的服务只是为原告随便选几支股票,以此来欺骗消费者。举报人在发现被骗后就和客服谈要求退钱,这是在我交钱后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就要求他们退款,被举报人一直推脱至今。
   三、所涉罪行:
   其罪一:涉嫌欺诈顾客钱财。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冒充她们客户的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几个托同时对被她们拉进群的股民游说,夸她们的软件如何好,自己买了之后如何赚钱!怂恿鼓动股民购买她们的软件,骗取股民信任后,恶意欺诈股民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欺诈顾客。
   其罪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为价格欺诈行为。他们的软件和光盘成本价就数百元,经过他们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后却卖19800.经常利用周末、节前布局金股、强势股,目前是团购优惠价等虚假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购买,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其罪三:涉嫌偷税漏税和财务造假:违反《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使用公司的对公账户,他们骗取的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骗取广大股民数万元却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四:涉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即使取得相关资质,证监会和证券法是明文禁止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虚假承诺,保证收益,内幕消息股,他们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擅自搬离注册地址办公,不但擅自离开还连工商所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的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条形码,属于侵权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属于非法销售,谋取暴利,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
四、投诉举报诉求
1、请求各局、部、委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捏造事实、虚假宣传、恶意欺骗顾客、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请求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锁死其工商账号,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请求警方冻结被举报公司的银行收款账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务。
4、请求监管部门勒令被举报公司将所骗钱财尽快一次性的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5、请求电视台及各界媒体专题报道大量股票骗子公司残酷血腥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新闻栏目。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鑫勤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鑫勤商贸有限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郑州的职能部门,行驶你你们的职权打掉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骗子公司,为我们 贫民百姓追回被骗的血汗钱。   

          谢谢              

                 QQ394325679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13 08:37:25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3 04:3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