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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药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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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6:46: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8-7 17:13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的通知精神,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详细情况可到我局办事大厅或拨打电话67183728咨询。

应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一个路口300M范围,有7家药店,是方便群众购药了,但是,合理布局呢?怎么才叫合理布局?东明路和红专路,300米范围,你们数下,有几家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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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 16:00: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条件,已在我局网站办事指南进行了公布,如果你有什么疑问欢迎你到我局办事大厅或药品流通监管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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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14 15:33:16 |只看该作者
政府总是有理的,有关系就好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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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2-12 22:25:58 |只看该作者
合理部局。已经不在谈了。有钱20平方米,都可以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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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2-12 22:31:58 |只看该作者
国家规定20平方可以开店,为什么到他们手中就要拿钱才能开。难道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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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14 11:03:42 |只看该作者
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你们把条件降低一下就没人告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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