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金水区虹景嘉园业主,我们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我知道原来物业公司是聚源物业公司,不知何时私自更换为家泰物业公司,由于原来物业主管人员没变,收费只给收据,所以不知道内情。日前追要发票时才发现换公司了。他们在服务下降、管理不善甚至不作为情况下并擅自涨价0.48元/平米(原来0.38),擅自收取汽车进门费,非法划定消防通道为停车位收费等等,他们声称地下室不归他们管,但擅自剪断小区地下室固有墙内电线电缆,造成公共走廊和室内一片漆黑。多家业主抗议不交物业费,其他业主已经缴纳,请问: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应该怎么做?原物业主管人员私换物业公司合法吗?既如果原物业主管人员自己注册公司,私自与几个业主签约,此合法吗?该物业公司不出具合法的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上述不合理不合法行为应该找谁管?可以让他们退款吗?可以拒交物业费吗?请社区和房管局协助小区,趁春节放假期间,业主们在家,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为小区管理与和谐而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