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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瑜璟物业违规收取装修管理费(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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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09:08: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荥阳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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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4小时:42分钟

豫龙之春是华品置业开发的小区,我在此买房子,华品置业以及瑜璟物业收取了以下费用:1、交易服务费
2、测绘费
3、评估费
4、登记费
5、维修基金
6、有线电视初装费
7、物业费
9、装修管理费
10、装修押金
11、装修工人出入证件费
12、垃圾清运费




根据《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意见》(豫整办〔20038号)的有关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因此,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我们已协调物业公司退还此项费用,您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
二、垃圾清运费问题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的第十五条规定: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请相关部门还我们也业主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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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5 09:47:33 |只看该作者
   关于豫龙之春(华品置业)瑜璟物业收取的费用问题,我中心在为业主办理房屋登记时,只收取预告登记费60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60元,维修资金高层65元/m2。该公司物业服务合同在我中心备案,涉及物业费建议到发改物价部门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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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14 10:31:12 |只看该作者
已转荥阳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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