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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7:54: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4-3-11 15:02

非常感谢工作人员在百忙中看我的帖子,我主要想咨询关于新生儿办理医保卡的问题,我是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大址刘村的村民,孩子是8月份出生,一直也没想起来去办理新农合,12月8号孩子生病才想起医保这个是,但是据资讯,说已经过了办理时间,需要等到明年12月份才能办理,想咨询下,是不是必须等到明年12月份待交钱后才能办理?或是现在也能补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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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2-27 09:31:57 |只看该作者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拨打中原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371—6765416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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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6 09:55:02 |只看该作者
       您好!新农合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患儿母亲身份证明、合作医疗证以及患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由于中原区新农合集中筹资时间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外出务工农民的个人参合费用收缴时间可延长至12月25日,因此在2013年12月25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必须缴纳参合费用才能享受报销权利,在201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原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371—67654169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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