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看到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米河区域目前有:白水泥厂4家(停产一家)、生产钙粉的企业3家、碳素企业9家、耐材企业4家、陶粒砂厂4家(停产2家)、铝板加工企业3家,共有23家排污企业生产正常。2009年,米河镇被省政府确定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后,该区域内排污企业先后投资6000万元用于污染治理,并按照省环保厅综合整治标准如期完成了治理任务。为建立长效环境监督管理机制,省环保厅特地在米河镇设立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了空气质量的在线自动监测和监控。2012年,我市又对该区域碳素行业的煅烧工段实施了综合治理,投资800万元建成脱硫塔16座,实现了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同年10月底通过环保部门综合验收。2013年,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又投资200万元,对该区域36家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了24小时在线监控信息平台,适时监控该区域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有效遏制了该区域排污企业违法偷排现象。
针对米河区域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1、2014年2月22日,在米河镇政府召开了排污企业环保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排污企业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杜绝因原辅材料露天堆放而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建设规范的料库、仓库,所有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工段加装高效除尘设施。我市政府针对米河镇目前的环境现状,出台了巩环综办【2014】1号《关于对米河区域无组织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2月24日,分别成立了以米河镇镇长、市环保局局长为组长的3个工作小组,进驻该区域并对排污企业展开拉网式检查,凡在检查中发现环境问题的企业,一律责成排污企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对存在环境问题较多的排污企业即时实施停产治理。目前已责令5家排污企业停产治理。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排污企业采取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等行政措施。2、对碳素行业,我市政府已下发巩政【2014】2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责令该区域碳素行业的焙烧工段全部建设脱硫塔+电捕除尘治理设施,于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该区域橡胶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已于2013年完成,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3、加强夜间、节假日的检查频次,实施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从而减少或杜绝排污企业肆意偷排现象的发生。
巩义市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