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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房管局违规收新建商品房产权转让费(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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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9 09:22: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房管中心

处理时间

2014-3-10 10:19

登封市裕兴国际花园业主在领到收房通知书的时候,发现开发商代收每平米6元的产权转让费,而询问登封市房管局后,登封房管局说只要办证就得掏每平米6元的产权转让费,而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规定,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以下标准收取:新建商品住房3元/平方米,由转让方(开发商)承担;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双方各承担50%。如果你购买的是新建商品房,住房转让手续费应由开发商交纳。若开发商要求业主承担,你可持相关收费票据到我局举报中心投诉。

       投诉电话:0371-12358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0号(市政府北院)

郑州市物价局“”的规定,登封市裕兴国际花园是新建商品房,登封市房管局收取产权转让费应是每平米3元,开发商承担,不论产权转让费谁承担,登封市房管局不应收取每平米六元,而应是每平米3元。登封市房管局置上级法规于不过,政令不通,请上级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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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19 16:41: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现已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裕兴国际项目目前尚未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更没有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我单位没有委托裕兴国际代收转让手续费。
     2、按规定,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应由转让方承担,即应有裕兴国际承担。下一步我单位将对你反映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如若确实存在裕兴国际向业主要收取转让手续费的现象,我中心将督促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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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55464+  我们去问的时候你们怎么说就是要收,登封就是这规定呢!!!!!!!  发表于 2013-11-19 17:4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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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1 20:25:11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还再收这钱,却把收据写成了办证费!!!难道就这样没人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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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4 09:09:53 |只看该作者
您好,你反映裕兴国际收费问题,你若发现他们是变向收费,你可以拒绝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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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16 08:44: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按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的规定,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6元/平方米,由转让双方承担50%。我单位是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并在办事大厅的醒目位置,对各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进行公示,不存在乱收费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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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3-4 10:04: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1.经我中心核实,裕兴国际现已停止违规行为;
    2.裕兴国际已将收取的多余的费用退回给相应业主;
    3.我单位今后将加以监督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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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3-13 17:11:27 |只看该作者
根本不是!他们现在还在收这钱,收据改成了办证费!裕兴国际售楼部的说你们在网上说的都是骗人的,不会给我们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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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3-14 08:11:16 |只看该作者
您好,你反映裕兴国际收费问题,你若发现他们是变向收费,你可以拒绝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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