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诉对象: 企业名称:郑州金美克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10*******46201(现已注销了,但网上还在招工) 法定代表人:贾志超: 住址/营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公路东新柳路北12栋1单元13层1号房 公司电话:037-87091185 公司官网: 汇款地址: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居易广场支行 账号:6217 0024 3000 4923 604 姓名:姬方伟 二.受骗经过: 2013年8月29日,我被郑州金美克科技有限公司(20)忽悠成他们的会员,被骗会员费19800元,同时造成我股票亏损。 有一天,我一次上QQ时,郑州金美克科技有限公司的王经理(QQ号是1524176781)要求我加入炒股群,王经理天天在群里发布他们公司带会员操作的股票,这只涨停,那只涨停;王经理还安排两个伙伴假装交了会员费的人和我聊天,两个骗子说买这个股票赚多少,那个股票赚多少……,王经理不断地忽悠我,王经理信誓旦旦地说,“只要我交钱成为他们的会员,保证让我挣个盆满钵满”。
当我成为他们会员后,王经理说安排老师(李老师QQ号是949006367,客服小雅QQ号是1658845203)一对一,短信提示买卖点(说了几次也不发短信提示我,交钱三个多月后才发信息要我加入飞信,而且是我要求退款的情况下才要我加入)。叫我买的股票和他们群里发的股票不一样,群里的股票天天涨,而叫我买的不涨还跌……。我就找王经理理论,王经理却耍无赖,把我从群里踢出。这时,我才发现他们放在群中的股是把开盘涨停的股票复制放在群里给我们看,好让我们上当。
他们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欺骗了全国各地数百人,涉案金额数百万元。多少善良的人们被她们以同样的方法欺骗,希望被骗的人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被骗者联系我,我们共同维权! 三.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局对郑州金美克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的违法经营进行立案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2. 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3、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操纵股价扰乱证券市场。
4、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5、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6、请求责令郑州金美克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我,对我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的赔偿。
四、投诉人联系方式:我QQ:592431898。 电话: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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